根据中山市红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门类产品470000件及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100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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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红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门类产品470000件及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100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民众街道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红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红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门类产品470000件及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10000套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民众镇多宝社区浪源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514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1920.76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门类产品和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生产,年产门类产品470000件(包括电动伸缩门1.5万件、平移门1万件、道闸8万件、空降门5000件、硬质快速门1.6万件、软质快速门1万件、铝合金围栏、护栏0.5万件、广告道闸2000件、广告小门3000件、摆闸1万件、翼闸1万件、车辆识别一体机4000件,伺服电机15万台和减速机15万台)和停车场管理系统1万套。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抽粪车运输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预处理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执行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施工废水经临时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绿化,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民众街道污水处理厂(三期)进行处理,预处理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运营期的废液中的磷化废液经化学混凝沉淀法进行预处理、其他废液经破乳和沉淀预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调节池+三级斜管沉淀池预处理,水帘柜废水、喷漆和喷粉后固化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压铸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和打磨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隔油+调节池+氧化沉淀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厌氧+兼氧+好氧+二沉池”工艺)处理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1珠三角标准现有项目相应排放标准值的200%、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中山市民众街道污水处理厂(三期)纳管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民众街道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在中山市民众街道污水处理厂(三期)建成投产前,项目不得投产排放生产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山市红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门类产品470000件及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100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红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门类产品470000件及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100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