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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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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南外环 110kV 旗光线等线路更换(资金补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4-05-27 分享:


  根据南外环110kV旗光线等线路更换(资金补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南外环 110kV 旗光线等线路更换(资金补偿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南区街道

建设单位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南外环 110kV 旗光线等线路更换(资金补偿迁改)工程为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配套工程,位于中山市南区街道。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1.0km。本项目总投资1096.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施工临时占地面积2260平方米,项目临时用地为电缆敷设施工场地,位于南外环人行道,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环评机构

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施工过程设置围挡和洒水降尘等措施;运输车辆进行封闭运输,离开施工场地前进行冲洗;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和维护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的城市房屋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中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采取消声或减震措施,注意保养机械;项目施工区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土方回填后剩余少量土方于沿线范围内摊平;建筑垃圾运输至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每日由市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恢复原貌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通过合理选取导线选型,选择低电磁辐射的电缆,使用金属屏蔽套管降低电磁场的辐射;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南外环 110kV 旗光线等线路更换(资金补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