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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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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晟环境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5-07-14 分享:


  根据中晟环境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晟环境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角镇福泽路福泽三街7号

建设单位

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福泽三街7号,项目用地面积23514.40平方米。现有项目主要从事危废处置及收集转运,处置危险废物3.6万吨/年,收集转运危险废物400吨/年。
企业拟投资20万在原厂址,利用现有来料分拣车间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扩建内容主要为新增收集转运废物6000吨/年(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中的900-401-06、900-402-06、900-404-06,200吨/年;HW49其他废物中900-045-49、900-046-49、900-041-49(仅限于破碎压包后废包装容器),5800吨/年),同时,现有未验收的收集转移的HW29含汞废物、HW49 与本项目一同验收,以及取消现有未验收的收集转运300吨/年的HW31含铅废物。

环评机构

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废气依托现有“碱洗涤吸收塔+UV光催化设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3)。
扩建后项目实验室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危险废物暂存区(指来料分拣区、暂存库A区(A1~A2)、E区、前处理区及通道区)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碱洗涤吸收塔+UV光催化设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绿化,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废物、废旧包装袋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等离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为重点防渗区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危险废物暂存区设置截流设施,进行防腐、防淋溶、防流失处理;设置事故池阀门、雨水阀门,设置应急池1200立方米,仓库门口设置缓坡;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定期举行风险应急演练;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检修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中晟环境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