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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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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5-08-22 分享:


  根据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角镇;广东中山黄圃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现状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位于中山市三角镇和黄圃镇,路线总长为8.691km,起点位于现状南三公路(省道S364)与番中公路(省道S111)立交处,路线沿南三公路向西经过三角镇,跨越黄沙沥水道后终点接南三公路(南头至黄圃段)改造工程。
为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对拟现状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进行改扩建,分为郊区段和镇区段两部分。郊区段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42m。镇区段主道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辅道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70m(镇区段总路基宽度);本项目镇区段仅涉及辅道建设。建设桥梁6座/1238.11m,其中涉水桥梁2座。主要建设内容还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

环评机构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地点、建立健全余泥渣土清运及综合利用管理机制、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对堆场加强管理、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设置专门冲洗点、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通过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多种植乔木灌木、加强路面洒水清洁、合理设计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加强路面维护保养、设置车道隔离栏、减少交通堵塞等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涉水桥梁涉水下部分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加钢围堰法;加强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混凝土漏浆及养护废水的管理,减少漏浆发生的概率、泄漏量;对施工人员严格管理;基坑废水抽至岸上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抑尘;作好排水工程和防渗设施,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水体。
项目运营期通过设置排水沟、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涉水桥梁设置防撞护栏等措施,减少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选用工艺先进的低噪音机械设备、对噪声大的声源实行封闭式管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采用封闭施工、严格监督施工单位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道路通车后的道路养护工作、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声屏障、通风隔声门窗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送至符合相关环保规定的消纳场所;隔油池隔油产生的油渣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设置临时编织土袋挡墙和临时土质排水沟、施工场区内做好临时排水、沉砂措施、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通过在项目工程范围内进行绿化、对道路沿线的工程防护设施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完善交通标志、规范上路车辆的安全行驶、设置桥梁防撞护栏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