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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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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5-09-01 分享:


  根据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黄圃镇吴栏村祈康三街1号

建设单位

广东康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康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祈康三街1号(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北面),总投资53338.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78.25万元;占地面积70368.5平方米,建筑面积36054.21平方米。现有环评审批规模为:一期项目焚烧处置危险废物3.0万t/a(HW02、HW03、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49、HW50共11个大类危险废物)、物化处理危险废物3万t/a(HW08、HW09、HW17、HW33、HW34、HW35、HW38、HW06共8个大类危险废物)已建成,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增资总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内容主要为:(1)将现有项目物化处理的HW34 5000t/a和HW35 10000t/a量均减少至2500t/a,并新增HW34 5000t/a、HW35 10000t/a综合利用;(2)依托现有物化污水车间,新增HW16感光材料废物2000t/a、HW17表面处理废物5010t/a、HW22含铜废物2000t/a、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40t/a、HW49其他废物和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3000t/a综合利用;(3)收集贮存转运HW49其他废物新增3100t/a、HW29 含汞废物新增100t/a、HW31 含铅废物新增100t/a。
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不新增建构筑物,改扩建完成后项目用地面积仍为70368.5平方米,建筑面积仍为36054.21平方米,全厂处理产能为:(1)处理处置危险废物5.45万t/a,其中,焚烧处置3.45万t/a,涵盖HW01、HW02、HW03、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49、HW50共12个大类危险废物;物化处理2.0万t/a,涵盖HW06、HW08、HW09、HW17、HW33、HW34、HW35、HW38共8个大类危险废物。(2)焚烧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0t/d(30万t/a),包括市政污泥300t/d、印染污泥和造纸污泥400t/d、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00t/d。(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2.587万t/a,涵盖37个类别危险废物。(4)综合利用危险废物2.705万t/a,涵盖HW16、HW17、HW22、HW33、HW49、HW08、HW34、HW35共8个大类危险废物。(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拣回收中心项目13.7万吨/年。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含铜/锡/镍废物、含铜废物、废酸综合利用生产线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氯化氢、硫酸雾、NOx、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设备密闭管道直连收集后依托现有的碱液喷淋+UV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P7)。
感光材料废物、无机氰化废物、废包装桶综合利用生产线产色废气(氮氧化物、氨、氰化氢、非甲烷总烃、TVOC、苯、苯系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臭气浓度),感光材料废物和废包装桶综合利用生产线采用生产线密闭负压收集、无机氰化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采用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经新增的酸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P14)。
废包装桶暂存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苯、苯系物、臭气浓度)采用车间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的碱液喷淋+UV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P5)。
污水处理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加盖密封抽集后依托碱液喷淋+UV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P7)。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扩建新增废水量部分回用,扩建后全厂无新增废水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废气治理设施等。项目拟采取墙体隔声,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和室外声源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滤渣、盐泥、污泥、残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残液、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机油等送现有项目焚烧车间焚烧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①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程度;②末端控制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按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有区别的开展防渗;③污染监控体系: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④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1)仓库门口设置10~15cm高的挡水坡;(2)生产装置区内设置环形事故沟,并与事故应急池连通;厂区内雨水管网系统设置截止阀,并做好日常管理及维护措施;(3)依托现有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104立方米)、事故应急池(1286立方米)收集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完善雨污管网、事故水重力管网;(4)加强废气处理措施运维;(5)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本次扩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一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