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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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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致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维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5-09-12 分享:


  根据广东致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维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致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维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民众街道新胜、横门水道北岸

建设单位

广东致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致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维修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新胜、横门水道北岸,占用水域面积49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1800吨级浮船坞、1座2000吨级浮船坞,船坞采用浮桥与岸边连接。项目通过清洗、割补、焊接、除锈、喷涂、电器修理等工序年维修船舶80艘。项目劳动定员39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英凡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6.83吨/天,主要包括船体清洗废水、船坞作业平台清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7吨/天,近期经槽罐车转运至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远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民众街道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二)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为粉尘、有机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割补工序颗粒物经自然沉降,焊接、除锈工序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调漆、喷涂及晾干工序非甲烷总烃、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经移动式漆雾净化器“HEPA滤网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手电钻、高压打水机、砂轮机等生产设备。项目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等。
(四)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冲洗废渣、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钢材、废零件、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包括:船坞作业平台、涂料仓库等区域设置围堰;通过设置截止阀以及利用浮船坞压载舱的有效容积,确保事故状态的废水有效收集、不进入外环境;加强废气治理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杜绝事故排放;按要求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周边区域、民众街道、中山港区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