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嘉顺环保共性产业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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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嘉顺环保共性产业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腾敬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嘉顺环保共性产业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拟建于中山市阜沙镇阜旺街2号之五。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用地面积为147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7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中山市嘉顺环保共性产业园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中转,年收集、贮存和中转工业危险废物2284吨,其中危险废物的类别包括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者乳化液(HW09)、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废酸(HW34)、废碱(HW35)、其他废物(HW49)共11个类别。 |
环评机构 |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9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碱液喷淋废液和地面清洗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