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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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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二区飞灰填埋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5-10-23 分享:


  根据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二区飞灰填埋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二区飞灰填埋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神湾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了充分利用填埋场库容,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去向的难题,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有限公司拟增加投资3349.88万元,建设“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二区飞灰填埋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填埋场二区工程”),拟利用现有空置的填埋场二区进行改造,作为飞灰填埋专区,用于填埋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及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厂飞灰稳定产物,同时填埋少量中山市医疗废物焚烧厂的炉渣。填埋场二区工程由原来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变更为填埋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炉渣。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二区飞灰填埋改造项目总占地约为11.5万平方米,总库区库容为193.73万立方米(其中I单元总库容50.41万立方米,II单元总库容143.32万立方米),平均填埋规模约为370t/d。I单元可供填埋7.05年,Ⅱ单元可供填埋20.05年,可满足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及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内飞灰稳定产物填埋和中山市医疗废物焚烧厂炉渣的填埋需求。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填埋区作业制度为间歇作业,全年运行365天(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雨天不进行填埋作业),除值班人员三班工作制外,其余均为一班工作制。

环评机构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污水
改造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淋溶液(80.7立方米/d)和车辆清洗废水(0.22立方米/d),均通过专用管道收集至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后通过管道送至基地内的渗滤液处理厂进行处理 。
(二)废气
车辆运输废气采取车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和影响;飞灰和炉渣运输和作业扬尘(颗粒物)采取、洒水降尘、作业面及时覆盖等措施进行抑尘;填埋场和调节池恶臭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取调节池加盖密闭、填埋场场界种植绿化等措施减少恶臭影响;以上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设备主要为吊车、叉车、汽车等填埋作业设备以及泵等。建设单位拟采取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减缓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的。
(四)固废
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
(五)地下水和土壤
(1)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在地属于中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一般区,开展常态化管理。为防止本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地下水产生污染,本项目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2)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对进场道路、渗滤液调节池、填埋库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和导排系统,并对项目场区土壤定期监测预防对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采用专用密封车辆运输填埋物,加强运输过程管理;2)填埋库区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应加强监控措施、增加监测频次;3)依托现有雨水排放口截流阀、事故废水收集及导流系统,依托现有地下水、土壤防渗措施;4)改造后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加强隐患排查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