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审批前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民朗大道(南中高速至众安大道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5-11-14 分享:


  根据民朗大道(南中高速至众安大道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民朗大道(南中高速至众安大道段)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民众街道

建设单位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拟投资3815.8284万元建设民朗大道(南中高速至众安大道段)工程,项目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包含新建民朗大道和改建众安大道衔接段两部分。新建民朗大道(南中高速至众安大道段)大致呈南北走向,北接南中高速落地匝道,南接众安大道,全长约444m,道路等级按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双向4车道,道路宽度23m,设计速度40km/h;众安大道衔接段大致呈东西走向,东西接众安大道主线,全长约210m,道路等级按城市支路功能,双向2车道,道路宽度13m,设计速度30km/h。
项目红线面积为20502.7835平方米,无临时占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区为荒地及已拆迁的厂房区,不涉及拆迁及安置工作;项目不设取弃土场。

环评机构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期间的扬尘已采取封闭式施工管理、工地围挡、施工场地洒水、起尘物料覆盖等措施;物料运输车辆选择合理运输路线,加盖篷盖;采用外购成品沥青,规范沥青铺设操作,降低废气影响。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加强绿化,种植乔灌木绿化林带阻挡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扩散;加强交通管理,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下排放的尾气。
(二)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民众街道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暴雨地表径流等。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降尘、抑尘喷洒用水,不外排;施工期设置沉沙池及临时雨水管,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周边水体。
营运期水污染物主要为路面径流,通过设置路基边沟、路面土路肩、路面雨水径流收集系统及收集池等形成独立、完备、畅通的道路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
(三)施工期噪声主要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作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音机械设备、设置隔声围挡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项目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运营期建设单位拟对预测超标的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窗,隔声窗面积总计约30m2,减少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敏感点室内噪声预测值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及《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噪声标准要求,同时建设单位预留资金用于运营中远期对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对超标敏感点落实隔声降噪措施。
(四)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弃土、隔油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至指定地点消纳;施工弃土运往中山市安途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回填使用;隔油沉淀池沉渣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营运期道路清洁过程产生的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活动对原始地貌造成破坏造成地表裸露,以及引发水土流失。项目拟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内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加强道路绿化带种植绿化树木,进行植被恢复。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