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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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黄圃镇吴栏村乌珠山(旁)东侧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乌珠山(旁)东侧,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现有厂区三期垃圾焚烧发电厂侧的飞灰仓区域,新设置两条处理能力为10t/h的飞灰稳定化处理线(一用一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用于处理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在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现有厂区三期垃圾焚烧发电厂厂房西侧建设飞灰处理物暂存库,用于暂存本项目处理后的飞灰处理物。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废水、施工场地废水、机械冲洗修配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施工作业废水、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机械冲洗修配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飞灰处理区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生产废水回用于螯合剂配制。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