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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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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5-11-17 分享:


  根据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黄圃镇吴栏村乌珠山(旁)东侧

建设单位

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乌珠山(旁)东侧,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现有厂区三期垃圾焚烧发电厂侧的飞灰仓区域,新设置两条处理能力为10t/h的飞灰稳定化处理线(一用一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用于处理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在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现有厂区三期垃圾焚烧发电厂厂房西侧建设飞灰处理物暂存库,用于暂存本项目处理后的飞灰处理物。

环评机构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废水、施工场地废水、机械冲洗修配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施工作业废水、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机械冲洗修配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飞灰处理区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生产废水回用于螯合剂配制。
二、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以及建筑物室内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气等,均无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飞灰处理区产生的颗粒物、氨、臭气浓度,飞灰处理物暂存库产生的颗粒物、氨、臭气浓度。飞灰处理区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飞灰处理区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飞灰处理物暂存库产生的颗粒物、氨、臭气浓度经稀草酸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落实“隔声、消声、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等措施,减少运营期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隔油池沉渣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弃土除部分回填用于绿化,其余弃方运到指定的受纳场堆放处置。隔油池沉渣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飞灰处理物、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桶、沉淀池沉渣、废手套及抹布、草酸包装袋等)。飞灰处理物经螯合稳定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沉淀池沉渣回用至搅拌螯合工序。废机油进入焚烧炉中焚烧处理。废布袋、废机油桶、废手套及抹布、草酸包装袋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五、土壤:主要通过加强源头控制、对厂区地面采取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等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六、地下水:主要通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厂区地面采取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选用防渗性能良好的管材并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巡查维护等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七、环境风险: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的泄漏、废水事故性排放、废气事故性排放、火灾事故等。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设置围堰、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保养维护、配备消防物资设备、依托现有厂区的20000立方米渗滤液调节池作为事故应急池,编制应急预案等。

公众参与情况

《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北部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厂内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