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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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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贝利斯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膜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5-11-19 分享:


  根据中山市贝利斯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膜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贝利斯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膜袋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小榄镇同茂工业大道西33号

建设单位

中山市贝利斯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贝利斯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同茂工业大道西14号,现有项目年产食品、化妆品包装袋240t。为发展需要,中山市贝利斯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拟调整原搬迁扩建项目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及产品产能,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主要建设7条印刷复合生产线及配套仓储等设施,年产包装膜袋(厚度>0.025mm)16亿件,其中食品用膜袋3亿件、化妆品用膜袋7亿件、医用膜袋3亿件、工业用膜袋3亿件。配套设置注塑工艺年产PP嘴盖800t自用、吹膜工艺年产PE膜450t自用。本迁扩建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6万元。迁扩建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13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d,注塑机和吹膜机采用单班制,其他设备采用3班制,每班8h。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放的冷却废水(13t/a)和员工生活污水(1215t/a)。
定期排放的冷却废水委托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二)迁扩建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粉尘及蓄热燃烧装置RTO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吹膜、注塑、印刷烘干、印刷设备擦拭、喷码、复合、熟化工艺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蓄热燃烧装置RTO炉处理后通过56m高排气筒排放。
(三)迁扩建后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隔声罩、消声等减振降噪措施。
(四)迁扩建后项目产生的废印版、沾染胶墨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残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采取分区防控,按要求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液态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围堰,车间出入口设置缓坡;雨水排放口设置封堵器;按照“单元-厂区-区域”的防控体系设置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厂区设置有效容积为477m3的事故应急池;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杜绝事故排放;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