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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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南朗镇蒂峰山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蒂峰山,基地内设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医疗垃圾处理厂等分厂;主要服务于中山市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区、火炬区、翠亨新区、港口等镇(区)。 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位于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总用地面积30155㎡,建筑面积20922.2㎡,总处理垃圾规模1200吨/日(最大处理能力1320吨/日),主要建成2台600t/d焚烧炉,2台52.9t/h的余热锅炉,配套2台12MW汽轮机和2台15MW发电机。 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拟在厂区内建设飞灰处理车间、养护区,在厂区内对飞灰进行螯合稳定化处理,确保出厂飞灰经螯合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相关要求。改建项目新增投资52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新增建筑面积124.67㎡,改建后全厂总用地面积30155㎡、建筑面积21046.87㎡。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冲洗设施、洒水沉降、道路硬底化等措施降低扬尘废气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飞灰投料搅拌粉尘(颗粒物)管道直连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螯合剂投料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恶臭物质(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搬运过程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养护过程废气(氨、臭气浓度)密闭负压车间收集经草酸溶液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交通尾气(CO、NOx)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至南朗镇横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施工场地废水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 项目运营期新增生活污水(45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飞灰处理车间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回用螯合进入飞灰处理物中,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避免在夜间施工,在高噪声设备附近设置可移动的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通过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外运至符合相关环保规定的消纳场所处理;施工弃土用于养护区场地的回填或堆放在周边区域作为绿化用土,不外运;油渣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直接投入现有工程垃圾储坑中;废抹布及手套、废布袋、废吨袋、草酸包装袋、废机油、装机油废包装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不合格品暂存于养护区,进入混合搅拌机中重新螯合。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做好围蔽工作,科学管理减少水土流失。 通过①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②全厂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仓库、污水管道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③污染监控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④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①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②项目依托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事故应急池(体积22000立方米);渗滤液排放管、废水排放管出厂区处设有截止阀;③危废仓设置围堰及导流沟;④厂区雨水排放口设有截止阀;⑤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准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习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