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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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民众街道沙仔村国昌路1号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村国昌路1号,本次改扩建主要在已建1~8#反应线末端增设产品冷却槽及自动包装机,降低灼烫事故的风险,实现包装工艺的自动化;在已建的3条反应线(编号1#、2#、4#)中分别增设1台分散釜,用于配套生产水性丙烯酸树脂;在已建的4条反应线(编号1#、2#、3#、8#)中分别增设1台袋式过滤器。在已批未建的反应线(编号9#)的反应釜、附属冷凝器、配套分水器基础上增设分散釜、产品冷却槽、自动包装机、过滤器各1台及高位槽3台。同时对现有集气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升级改造,将现有1~8#反应线“外部集气罩”改为“连接密闭集气管”,将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除湿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本项目新增水性丙烯酸树脂产量3000吨/年;醇酸树脂保持576吨/年的产能;取消氨基树脂的生产。改扩建后全厂年产丙烯酸树脂7920吨、醇酸树脂576吨、水性丙烯酸树脂3000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本项目不产生施工期废水。改扩建后,全厂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冷却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试验废水、纯水设备废水、喷淋塔废水、生产线废液)。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产线废液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纯水设备废水回用至水喷淋塔用水。冷却塔废水部分回用至地面清洗,其余与试验废水、喷淋塔废水、未回用的冷却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一同经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转移至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朗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