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南部肉类食品加工智造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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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南部肉类食品加工智造园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乡镇平南村金福路18号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德信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南部肉类食品加工智造园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金福路18号,总用地面积24209.7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大楼、生猪待宰栏、洗消中心及辅助房等主体工程以及综合楼、动检楼、污染防治设施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100万头(产品包括白条肉、猪血、猪首、猪蹄、猪尾、可食用内脏等)。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生产364天,每天工作24小时(6:00~23:00为办公室及猪只运输、静养时间等,夜间22:00~6:00 为屠宰准备及屠宰工作时间等);项目总投资2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0 万元。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屠宰废水、待宰栏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等生产废水(合计1344.47t/d)以及生活污水(7.42t/d)。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级标准三者较严格者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最终排入鸦岗运河。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