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审批前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废气、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6-04-02 分享:


  根据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废气、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废气、危险废物)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阜沙镇东阜公路19号

建设单位

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废气、危险废物)项目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19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内第5栋厂房的第3层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为1103.94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在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核心区第3-第6栋工业厂房楼顶设置集中式废气处理设施,包括燃烧废气集中处理设施、一般酸雾废气集中处理设施以及机械前处理粉尘废气集中处理设施。

环评机构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碱液喷淋废液、地面清洗废液。碱液喷淋废液、地面清洗废液交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二、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表面处理生产线一般酸雾废气、机械前处理粉尘废气、热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区废气。一般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4个排气筒排放。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4个排气筒排放。热水炉燃烧废气通过4个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区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废物中转、装卸、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布置设备、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运营期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布袋收集的粉渣及沉降的粉渣、废布袋)、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含油废防护装备、碱液喷淋废液、地面清洗废液、化学品废包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主要通过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重点区域(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缓坡和围堰,对厂区道路、地面等进行硬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环境风险: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的泄漏、废气治理设施失效、爆炸、火灾事故等。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对重点区域(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围堰以及截流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保养维护,配备消防器材物资,依托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的113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编制应急预案等。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