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废气、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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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废气、危险废物)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东阜公路19号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废气、危险废物)项目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东阜公路19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内第5栋厂房的第3层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为1103.94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在中山市圆山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共性产业园核心区第3-第6栋工业厂房楼顶设置集中式废气处理设施,包括燃烧废气集中处理设施、一般酸雾废气集中处理设施以及机械前处理粉尘废气集中处理设施。 |
环评机构 |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碱液喷淋废液、地面清洗废液。碱液喷淋废液、地面清洗废液交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