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220千伏迪光变电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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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220千伏迪光变电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港口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220千伏迪光变电站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东路如愿居南侧100米、大田涌北侧30米处,站址中心坐标为E113°23′38.340″,N22°34′05.477″,现有情况为:2×240MVA主变压器(#1主变、#2主变),220千伏出线6回,110千伏出线14回,一座有效容积为43立方米的地下事故油池和一座有效容积为220立方米的屋面消防水池。本工程概况如下:扩建220千伏迪光站#3主变1台,主变容量为240MVA,同时扩建一座有效容积为37立方米的地下事故油池和一座有效容积为250立方米的地上消防水池、装设2×(6×8)Mvar并联电容器组及其它附属设备。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通过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做好运输车辆的密闭覆盖、合理堆放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并做好覆盖、定期对车辆和机械进行检修维护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雨水冲刷开挖土方及裸露场地产生的泥水、砂石料加工水、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的洒水、喷淋。220千伏迪光变电站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周边民房,其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所租住民房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三、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噪声。通过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回填。建筑垃圾运至消纳场所。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五、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对植被的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等。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将施工材料堆放等临时占地设置在变电站围墙内、对土方堆放场地采取遮蔽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土地整治措施。 六、运营期对电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建成后,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电气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确保金属构件表面光滑、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加强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电磁环境监测等措施降低对电磁环境的影响。 七、运营期噪声。本工程建成后,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变压器噪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变压器等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合理布置电气设备、加强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等。 八、运营期废水。本工程建成后,运营期废水主要为220千伏迪光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九、运营期固体废物。本工程建成后,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十、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变电站运营期没有产生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建设单位将加强生态管理,防范生态安全风险。 十一、运营期环境风险。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及废旧铅蓄电池泄漏、火灾等。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建设有效容积共80立方米的设有油水分离装置的地下事故油池、建设有效容积为20立方米的集油坑、对事故油池和集油坑进行防渗处理、配备消防器材物资、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