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海阔天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家电配件10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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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海阔天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家电配件100万件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上南村阜旺街2号A2栋2楼之一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海阔天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海阔天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家电配件100万件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阜旺街2号A2栋2楼之一(中山市嘉顺环保共性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用地面积1230平方米,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家电配件的生产,年生产家电配件100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18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一般清洗废水(2494.368吨/年)分类收集后排入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阜沙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者后排入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电解抛光废气(硫酸雾)局部围蔽密闭负压+集气罩收集经A2栋一般酸雾废气治理设施(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较严值。喷砂废气(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A2栋粉尘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吹砂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三)项目的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行产生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弃包装物、车间地面沉降粉尘收集后依托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I类贮存场所进行暂存,由园区统一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弃包装物(碱性除油剂、钝化剂、光亮剂、85%磷酸、98%硫酸)、除油废液、电解抛光废液、表面活化废液、酸洗废液、钝化废液、表面处理废渣、含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依托园区内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由园区统一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液态化学品原材料仓库、危废暂存仓进出口设置围堰,表面前处理线底部设置托盘或周围设置围堰,厂区出入口设置缓坡并配备消防沙袋;②依托中山市嘉顺环保共性产业园区的事故应急池,园区内整体设置1个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250立方米),若突发消防事故或其他泄漏事故,所产生的消防废水、泄漏废水可通过管道等方式流至事故应急池,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园区内;③园区四周设置雨水收集管网且设置截断阀;④与园区和周边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⑤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与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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