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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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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耀展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1000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6-07-21 分享:


  根据中山市耀展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1000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耀展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1000万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古镇镇曹二均都沙南六街3号

建设单位

中山市耀展灯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耀展灯饰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1000万套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曹二均都沙南六街3号,占地面积6546.02平方米,设计年生产灯饰配件1000万套(其中洗墙灯配件200万套、线条灯配件300万套、投光灯配件200万套、其他灯配件300万套),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前处理(除油、陶化、除锈、表调、磷化)、喷涂、注塑、挤出、组装等。项目劳动定员100人,不设食堂、住宿;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环评机构

中山市保美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冷却废水(7.04t/a)、清洗废水(3110.4t/a)、前处理废液(151.2t/a)、废气喷淋废水(48t/a);前处理废液和废气喷淋废水预处理后与冷却废水、清洗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RO”工艺处理,清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相应限值要求后尽可能回用于生产,回用剩余的与RO浓水作为零星废水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900t/a)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二)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有机废气、酸雾、燃烧废气、含尘废气及废水处理站臭气等。烘料、注塑和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酸洗除锈工序产生的酸雾(氯化氢)经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烘干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后有组织排放;喷粉固化炉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隔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采用“滤芯除尘+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攻牙机、注塑机、数控机等生产设备,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设置底座防振和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等。
(四)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切削液及其包装桶、废过滤棉、前处理沉渣、废活性炭、废RO膜、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树脂粉末渣、废水处理含油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纸箱、废金属边角料、废普通包装袋、废金属粉尘、喷粉除尘工序产生的废布袋/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化学品按规范设置专门收集容器和专门的储存场所,液态化学品原料暂存处出入口设置围堰,配备吸附材料、防护装备等应急防护设施;生产废水收集池做好防腐和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加强废气处理系统检查维护,确保废气处理系统的有效运行;按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