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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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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广科喷涂厂年处理五金件1000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6-08-14 分享:


  根据中山市广科喷涂厂年处理五金件1000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319254

  传 真:0760-8888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广科喷涂厂年处理五金件1000万件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横栏镇环镇北路1号3栋8层308A卡厂房

建设单位

中山市广科喷涂厂(个人独资)

项目概况

中山市广科喷涂厂拟投资200万元从小榄镇工业基地北区工业园三期102号搬迁至中山市横栏镇环镇北路1号3栋8层308A卡厂房,用地面积为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五件的生产,年生产五金件1000万件。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生活污水(27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横栏镇永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包含水帘柜废水、除油后清洗废水和磷化后清洗废水,合计1000.8立方米/a)经分类收集后满足横栏镇灯饰供应链产业基地环镇北路地块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依托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水帘柜废水和除油后清洗废水均属于污水站废水分类中的前处理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属于污水站废水分类中的含磷废水,横栏镇灯饰供应链产业基地环镇北路地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废水通过管网排入凫州河。
(二)项目酸洗废气(硫酸雾)经“生产线围蔽+集气罩”收集后依托中山市元子环保共性产业园内3栋5#酸雾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喷水性漆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水帘柜预处理后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喷水性漆烘干、喷粉固化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设备排气口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汇聚后依托中山市元子环保共性产业园内的3栋14#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喷油漆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二甲苯)和臭气浓度)水帘柜预处理后与调漆、洗枪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二甲苯)和臭气浓度)一起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喷油漆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二甲苯)、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设备排气口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汇聚后依托中山市元子环保共性产业园内的3栋13#高浓度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喷粉废气(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后经配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经标准厂房和围墙隔音等。
(四)项目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包装物、废滤芯、沉降的粉尘收集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油包装物(废机油桶)、废油(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包装物(废除油剂桶、废硫酸桶、废磷化剂桶、废磷酸桶、废中和剂桶、废水性漆桶、废油性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表调剂桶)、表面处理废液、表面处理沉渣、漆渣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五)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易燃原料的储存管理,定期检查运输设备和储存容器,在化学品仓库、前处理生产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围堰,配套事故应急收集措施,车间门口设置配有沙袋形成堵截车间,依托园区总容积122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和雨水阀门,车间地面加强硬化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