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审批后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长江路、博爱路交叉路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涝点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东区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4-12 分享: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长江路 博爱路交叉路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涝点整治工程环评批复 2024 003 中(东)环建表[2024]003号 2024-04-12中山市东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广东中山东区街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中山五路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803,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230661
传  真:0760-8823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