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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横栏镇达翔灯饰厂(个人独资)年产塑料制品229.45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9-10 分享: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中山市横栏镇达翔灯饰厂(个人独资)年产塑料制品229.45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横)环建表[2024]0027号 2024-09-06中山市横栏镇达翔灯饰厂(个人独资)广东中山横栏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首层,邮编:528478
联系电话:0760-875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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