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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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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健丽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新建水泥涵管、免烧环保砖南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12-19 分享: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广东健丽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新建水泥涵管、免烧环保砖南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 中(南办)环建表[2024]0020号 2024-12-19广东健丽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南区街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2楼环保室,邮编:528455
联系电话:0760-2333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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