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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翠亨新区起步区中准道南段(和清路至南浦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信息来源: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翠亨新区)发布日期:2026-03-16 分享: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翠亨新区起步区中准道南段(和清路至南浦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南府)环建表[2026]0015号 2026-03-16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中心)广东中山翠亨新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文信朗庭6栋2层,邮编:528451
联系电话:0760-85217718
传  真:0760-8521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