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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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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东区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2-11-04 分享:


  根据中山市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大楼803,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230661

  传 真:0760-882306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东区街道

建设单位

中山市殡仪馆

项目概况

中山市殡仪馆建设项目现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2号,项目于1987投产使用,总投资47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15667.7平方米,建筑面积4406.89平方米。项目提供殡葬服务,现已配备8台火化炉(燃油)、2台祭品焚烧炉(燃油)等设备,形成年处理13500具遗体的生产规模。

环评机构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火化废气、焚烧祭品废气通过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二、水污染物防治:项目产生废水通过简单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局降低噪声排放。四、固废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由环卫部门收集,危险废物由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