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中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标准型减震器40万个、钟型减震器20万个、特殊型减震器20万个、工程机械型减震器10万个、橡胶减震垫20万个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审批局,邮编:528415
联系电话:0760-2218207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中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标准型减震器40万个、钟型减震器20万个、特殊型减震器20万个、工程机械型减震器10万个、橡胶减震垫20万个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小榄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中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用地面积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橡胶减震器和橡胶减震垫,年产55万个橡胶减震器和橡胶减震垫(标准型减震器20万个、钟型减震器10万个、特殊型减震器10万个、工程机械型减震器5万个,橡胶减震垫10万个)。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为喷胶水帘柜、气旋喷淋塔、生物喷淋吸附塔更换废水,经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2、喷砂废气:通过密闭设备自带抽风机进行收集,经气旋喷淋塔处理后由排气筒G3达标排放;喷胶废气:通过“产线密闭”进行收集,通过“水帘柜+除湿雾+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排气筒G3达标排放;混炼废气:通过“工位集气罩”进行收集,经“除油雾装置+脉冲除尘器+生物喷淋吸附+除水雾+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由排气筒G1;硫化废气:通过“工位集气罩”进行收集,经“生物喷淋吸附+除湿雾+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排气筒G2达标排放;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设置厂房布局,减少噪声影响;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