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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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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宏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海砂50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8-02 分享:


  根据中山市宏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海砂50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邮编:528429

  联系电话:0760-23229297

  传 真:0760-233002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宏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海砂50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黄圃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宏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宏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于原厂址(中山市黄圃镇团范村平洲大朗基)进行扩建,扩建后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为5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20平方米,主要从事淡化海砂的生产,年产淡化海砂500万吨。

环评机构

中山市长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经十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黄沙沥水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近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远期待市政管网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后排入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堆场废气、卸料粉尘、输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经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