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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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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中山长益光电有限公司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5-08-21 分享:


  根据中山长益光电有限公司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板芙行政服务中心,邮编:528459

  联系电话:0760-8650216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长益光电有限公司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板芙镇迎宾大道11号

建设单位

中山长益光电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长益光电有限公司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1号。项目总投资18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647.2平方米,主要从事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的生产,年产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6000万颗。

环评机构

中山市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到石岐河。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局车间位置。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中山长益光电有限公司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