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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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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研发与高端制造产业园(港口)胜隆规划三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3-02-03 分享:


  根据中山市研发与高端制造产业园(港口)胜隆规划三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405室,邮编: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0663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研发与高端制造产业园(港口)胜隆规划三路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港口镇

建设单位

中山城市科创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研发与高端制造产业园(港口)胜隆规划三路项目起点位于中山市港口镇三角快线辅道右侧,路线由西向东跨越崩涌,终点位于广中珠澳西线规划路左侧,路线全长约1.550845km,主线共设置桥梁35m/1座。道路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道路宽度24m,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的总投资额为14084.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为396.2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还包括土方填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不涉及水体施工。

环评机构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水包括: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桥梁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等。施工期施工场地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不外排;加强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混凝土漏浆及养护废水的管理;设置临时排水设施如排水沟、沉砂池,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沥青摊铺沥青烟气等,拟采取洒水抑尘、四周设置挡风墙(网)、施工材料进行覆盖、加强设备和车辆维护及保养、严格按照沥青路面铺设规程进行施工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3、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施工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控制,加强施工机械维护,设置围栏挡板、临时降噪声屏障等措施后排放。
4、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符合相关环保规定的消纳场所;隔油池隔油产生的油渣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