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佳利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邮编:85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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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佳利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南朗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佳利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佳利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拟从中山市南朗镇第二工业区佳景路(通用鞋业公司厂房C栋一层、二层)搬迁至中山市南朗街道第六工业区新峰路一号(东经:113度30分1.838秒,北纬:22度31分8.546秒)。搬迁后项目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薄膜的生产,年产塑料薄膜290吨(产品厚度0.03mm)。 |
环评机构 | 珠海流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转移至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