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大涌镇林德木糠颗粒加工厂年产成型生物质颗粒5万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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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大涌镇林德木糠颗粒加工厂年产成型生物质颗粒5万吨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大涌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大涌镇林德木糠颗粒加工厂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大涌镇林德木糠颗粒加工厂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兴华路(林子卓厂房一楼)。项目用地面积为3600m2,建筑面积为3600m2,主要从事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的生产,年产成型生物质颗粒5万吨。 |
环评机构 | 贵州盈朗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设施:投料、筛选、成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G1)(排气筒高度41m)。出入口设置自动喷淋洒水装置,装卸、堆场粉尘经自动喷淋后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