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审批前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祯祥光电有限公司年产放大镜玻璃20万片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3-12-20 分享:


  根据中山市祯祥光电有限公司年产放大镜玻璃20万片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405室,邮编: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0663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祯祥光电有限公司年产放大镜玻璃20万片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港口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祯祥光电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由原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工业村3号2层之一楼”搬迁至“中山市港口镇群富工业村路16号2栋3楼”。搬迁后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主要从事放大镜玻璃的生产,年生产放大镜玻璃20万片。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排水管道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超声波清洗工序异味无组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经落实减振、降噪和隔声等措施后排放。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