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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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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德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2-02 分享:


  根据中山德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86219001

  传 真:0760-8621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德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

建设单位

中山德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德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坦洲镇晓阳路7号之一F小栋508卡。中心位置为:(东经113度28分11.255秒,北纬22度15分40.014秒),项目总投资100万,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用地面积171.8平方米,建筑面积171.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金属材料、粉末、土壤、海水的检测,年检测样品800份。

环评机构

深圳市楠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从事金属材料、粉末、土壤、海水的检测,主要涉及样品预处理、实验检测、器皿清洗、数据分析。
1)实验过程的无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气浓度)通风橱收集经碱液喷淋(含除雾)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201.6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物、一般废弃试剂瓶及碎玻璃器皿,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玻璃器皿及耗材、废试剂瓶、实验检测废液、实验器皿清洗废液、废酸、废碱、废残留样品,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主要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为废水暂存区、样品和耗材仓库、危险废物仓储泄漏垂直下渗,废气沉降。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厂区地面硬底化处理,废水暂存区、样品和耗材仓库、危废仓及厂区其他地面按照不同区域和等级的防渗要求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废气治理措施运维。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