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聚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六百六路61号民众街道办事处,邮编: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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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聚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民众街道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聚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聚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锦标村锦安路20号A幢1楼、2楼车间和B幢2楼车间,现有项目用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项目原已取得环评批复文件[中(民)环建表〔2019〕0009号、中(民)环建表〔2021〕0031号],已验收[中(民)环验表〔2019〕26号,2022年对扩建部分进行自主验收],排污许可编号:91442000572378121X001X。现有项目从事塑胶件及风扇半成品的生产,年产塑胶件1687万件、风扇半成品200万件。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于原址进行扩建,改扩建项目新增加租用同层隔壁厂房B幢1楼进行改扩建生产,改扩建项目不改变现有项目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增加2200平方米。项目扩建后总用地面积4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改扩建后主要从事塑胶件及风扇半成品的生产,年产塑胶件3277.7万件(约1681.7万件主要为阀门链接件、灯饰或电器等小塑胶件;约1596万件主要为办公椅塑胶配件)、风扇半成品200万件。以新带老措施方面:原有项目A幢注塑、丝印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改为注塑废气经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扩建项目营运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