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长者助手
审批前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宣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壳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4-17 分享:


  根据中山市宣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壳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86219001

  传 真:0760-8621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宣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壳1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宣达塑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宣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壳1000吨项目建于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金鹰路13号,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5分14.981秒,北纬22度18分0.070秒,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0万元,用地面积为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壳生产,年产塑料壳1000吨。

环评机构

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包括:混料、投料、注塑、冷却、检查、破碎、切割、机加工、打磨、组装等。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注塑废气,切割、打磨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项目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臭气浓度)经密闭正压车间收集至20米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其中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污染物排放较小,仅纳入环境管理监测计划);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
切割、打磨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其中甲苯污染物排放较小,仅纳入环境管理监测计划),丙烯腈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中丙烯腈污染物排放较小,仅纳入环境管理监测计划),苯乙烯、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其中苯乙烯污染物排放较小,仅纳入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756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进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注塑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车间墙体门窗采取隔声消声措施,生产过程中关闭车间门窗,墙体密闭;采用减震基座、减震垫等设施;合理布局,注塑车间东侧主要为危险废物房、混料和破碎区及一般固废房,注塑区主要布置在北侧,远离东侧敏感点;快走丝、中走丝、铣床、穿孔机、电火花机、磨床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模具车间,远离东侧敏感点;办公室不设噪声设备;注塑车间、模具车间墙体为实心砖墙结构,且注塑车间西侧墙体密闭,设置消声棉;针对室外噪声源,在冷却塔顶面出风口和侧面出风口设置隔声罩,选用低噪声的风机,并对其安装减振垫;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和定期检查管理,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和有效降噪,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选择低噪声装卸机械设备,加强装卸及运输过程管理,要求尽量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注塑车间的东面、南面、北面厂界以及模具车间和办公楼的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注塑车间的西面厂界噪声可满足4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废:注塑废次品、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等一般固废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液及其包装物、废火花油及其包装物、含油边角料、切割废液、废活性炭、地面清扫的金属粉尘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