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奥科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灯饰外壳39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首层,邮编:52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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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奥科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灯饰外壳390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横栏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奥科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横栏镇富庆四路22号(东经113度16分17.538秒,北纬22度32分13.149秒),用地面积为38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6844.78平方米。主要从事灯具、灯饰外壳的生产,年产灯具3000万套、灯饰外壳39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资质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