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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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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艳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件130万件、五金件1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4-25 分享:


  根据中山市艳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件130万件、五金件1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艳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件130万件、五金件1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艳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39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9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件的生产,年产塑胶件130万件。

环评机构

深圳市德瑞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252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清洗废水(132吨/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后约54%(71.2吨/年)回用于水帘柜用水,其余废水与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及丝印网版清洗废水(合计101.3吨/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喷漆工序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喷漆后烘干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管道+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印商标工序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一起经水喷淋(自带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工序废气(颗粒物)达标排放;喷砂工序废气(颗粒物)管道收集经滤芯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除油粉投料工序废气(颗粒物)、自建污水处理站臭气(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中山市艳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件130万件、五金件1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