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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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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港科(中山)石油有限公司沙港中路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4-29 分享:


  根据港科(中山)石油有限公司沙港中路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405室,邮编: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0663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港科(中山)石油有限公司沙港中路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港口镇

建设单位

港科(中山)石油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港科(中山)石油有限公司沙港中路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中路54号。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整体占地面积约2844.3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89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2层站房,基底地面积172.5平方米;建设1层罩棚基底面积344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服务,并配套有便利店,自动洗车和地磅服务。项目拟年销售油品10000t,其中汽油5000t,柴油5000t。本项目不设车辆维修、喷漆、烤漆等服务。

环评机构

广东天圣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排水管道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油装卸油、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与柴油装卸油、加油过程废气、汽车尾气、油品贮存废气厂界和厂区无组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油机安装基座减振、加强站区内绿化、多种植吸声效率较高的绿植、加强设备的检修、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后排放。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