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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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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中山市小榄镇连居五金厂年产灯饰配件5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4-04-30 分享:


  根据中山市小榄镇连居五金厂年产灯饰配件50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审批局,邮编:528415

  联系电话:0760-2218207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连居五金厂年产灯饰配件50吨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小榄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连居五金厂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灯饰配件制造,年产灯饰配件50吨。

环评机构

中山市长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水喷淋废水委托给符合要求的机构转移处理。
2、制模、熔融、压铸、浇铸设置集气罩收集,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设备排口管道直连,经水喷淋(自带除湿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喷砂工序废气设备密闭经管道直连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落砂、打砂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去披锋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严格落实隔声、消声等噪声治理措施。
4、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