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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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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恒奥印花材料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6-07 分享:


  根据中山恒奥印花材料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三楼,邮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686555,0760-8632176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恒奥印花材料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

建设单位

中山恒奥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搬迁项目后项目用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00平方米,搬迁项目后主要从事服装裁片印花件和烫贴件的生产,年产服装裁片印花件100万件、烫贴件50万件。

环评机构

中山市英凡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756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处理。项目生产废水(调浆桶清洗废水、印花设备清洗废水、冲版废水和洗版废水,共250.8t/a)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项目激光切割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后达标排放;调浆、印花、烘干、涂感光胶、干燥、数码印花、热转印废气(非甲烷总烃、总VOCs和臭气浓度)密闭正压车间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激光打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高周波加工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烫画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中山恒奥印花材料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