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诚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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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诚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南区街道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诚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从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福源路6号搬迁至中山市南区街道沙田村西环五路45号和中山市南区街道西环五路47号,搬迁改建后设有二个厂区,分别是一号厂区(中山市南区街道沙田村西环五路45号)与二号厂区(中山市南区街道西环五路47号),二号厂区位于一号厂区的南面125米。该项目总投资为1370万港币(折合成人民币为127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港币(折合成人民币37.25万元),总用地面积7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84.8平方米,其中一号厂区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34平方米;二号厂区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50.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有机玻璃制品、金属制品、展示架的生产和加工,一号厂区年产80吨/年有机玻璃制品、金属制品360吨/年,二号厂区年产展示架500吨/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清洗废水委托具有相应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