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丽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除油剂1125吨、洗衣液900吨、酵素粉112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板芙行政服务中心,邮编:528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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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丽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除油剂1125吨、洗衣液900吨、酵素粉1125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板芙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丽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丽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除油剂1125吨、洗衣液900吨、酵素粉1125吨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板芙镇芙蓉路2号中山四海家具制造有限公司2号厂房东面第4卡之三(租用四海家具的空置厂房)。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0万元,用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除油剂、洗衣液、酵素粉生产,年产除油剂1125吨、洗衣液900吨、酵素粉1125吨。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斯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中山市板芙镇芙蓉路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岐河。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中山丽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除油剂1125吨、洗衣液900吨、酵素粉1125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