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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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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绿棱净化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湿帘纸14400立方米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8-27 分享:


  根据中山市绿棱净化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湿帘纸14400立方米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405室,邮编: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0663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绿棱净化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湿帘纸14400立方米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港口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绿棱净化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绿棱净化制品有限公司拟将项目由“中山市小榄镇联丰工业区乐丰南路21号整体搬迁至中山市港口镇沙港西路78号。迁建后项目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从事湿帘纸生产,年产7090型号湿帘纸4800立方米、5090型号湿帘纸9600立方米。

环评机构

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排水管道排入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
2、调配、涂树脂、烘干废气、固化废气、纸张粘合废气、烘干废气、燃烧废气、打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VOCs原料使用及储存、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
3、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音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等。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