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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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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鸿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9-10 分享:


  根据中山市鸿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东兴东路综合行政区2号办公楼5楼501室,邮编:528421

  联系电话:0760-22343327

  传 真:0760-223533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鸿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古镇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鸿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鸿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东岸北路288号7栋1楼、2楼、3楼、4楼。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200平方米,主要从事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年产珍珠棉162吨。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
1、项目挤出、发泡工序废气采用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投料工序废气、复合工序废气、单甘酯加热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物: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冷却塔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加湿机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音设备和室外声源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夜间不生产等。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