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南朗镇正青水泥制品厂年产建筑砌块3200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文信朗庭6栋2层,邮编:85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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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南朗镇正青水泥制品厂年产建筑砌块3200万件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南朗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南朗镇正青水泥制品厂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南朗镇正青水泥制品厂年产建筑砌块3200万件迁建项目位于中山市南朗镇横榄公路边,现拟搬迁至中山市南朗街道第三工业区恒河木业有限公司内东面第一幢厂房(东经:113度31分6.169秒,北纬:22度28分41.734秒)。搬迁后项目仍主要从事建筑砌块的生产,年产建筑砌块3200万件。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