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凯宝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烫金板3000套、移印胶头360个、丝印网版1200个、印刷UV油墨500kg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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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凯宝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烫金板3000套、移印胶头360个、丝印网版1200个、印刷UV油墨500kg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坦洲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凯宝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凯宝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烫金板3000套、移印胶头360个、丝印网版1200个、印刷UV油墨500kg项目建于中山市坦洲镇兴腾路33号12栋401号,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7分55.440秒,北纬:22度17分40.668秒,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976平方米,建筑面积97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烫金板、移印胶头、丝印网版、印刷UV油墨的生产,年生产烫金板3000套、移印胶头360个、丝印网版1200个、印刷UV油墨500kg(其中2.4kg自用,其余外售)。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从事烫金板、移印胶头、丝印网版、印刷UV油墨的生产,1)生产烫金板:主要有雕刻、修边、人工裁剪、成型等工序;2)生产移印胶头:主要有搅拌混合、抽真空、灌模、常温固化、拆模修剪等工序;3)生产印刷UV油墨:主要有调墨、调色搅拌、封盖等工序;4)生产丝印网版:主要有拉网绷网、手工刷胶、晾干、烘干、清洗、晒版、洗版等工序;5)生产菲林胶片:主要有打印、显影定影等工序;6)丝印测试及烘干:主要有丝印、UV烘干、擦拭网版等工序,丝印网版测试后使用抹布沾乙醇擦拭清洗。 1)烫金板硅胶成型、移印胶头搅拌混合及固化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 2)丝网刷胶、晾干及烘干、刷感光胶、烘干及晒版、调墨、擦洗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密闭负压车间收集,菲林胶片打印、CNC雕刻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氨、臭气浓度)管道收集,丝印测试及烘干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II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 3)模具修边工序废气(颗粒物)集气罩收集经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项目涉及VOC原料使用及储存采取相应的无组织控制措施,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5)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0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者,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27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丝印网版清洗和洗版产生废水(24吨/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项目的生产过程中设备的运行产生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集铝粉尘、废滤芯、硅胶边角料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切削液包装物、废包装物(硅胶A包装物、硅胶B 包装物、硅油包装物、粘网胶包装物、感光胶包装物、显影液包装物、定影液包装物、乙醇包装物、废油墨罐)、沾有油墨抹布、饱和活性炭、显影定影废液、废菲林胶片、废网版、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感光胶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执行。 4)含铝废物需按照《回收铝》(GB/T 13586-2021)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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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