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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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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山港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英得尔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制冷箱105万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中山港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10-21 分享:


  根据英得尔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制冷箱105万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215室,邮编:528437

  联系电话:0760-89938760、89893993(服务窗口)

  传 真:0760-88293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得尔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制冷箱105万台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街道

建设单位

英得尔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得尔实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8000万元在原厂址进行扩建,主要扩建内容包括:
(1)在原厂区范围内新建一栋厂房B,建筑面积为27480.84m2;在现有厂房A的二楼扩建生产设备;扩建部分生产环保制冷箱,年产环保制冷箱105万台;扩建后全厂生产环保制冷箱,车载空调9.3万台。
(2)扩建丝印依托现有项目厂房A的一楼的丝印生产设备,延长丝印工序工作时间至4000h/a,丝印扩建产品环保制冷箱的外壳LOGO。

环评机构

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