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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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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10-22 分享:


  根据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板芙行政服务中心,邮编:528459

  联系电话:0760-8650216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板芙镇

建设单位

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8号,项目总投资55908.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用地面积29764.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663.7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照明灯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年产UFO工矿灯63万件、壁灯51万件、面板工矿灯36万件、鞋盒灯33万件、泛光灯26万件、植物灯1.8万件、球场灯2.8万件以及油站灯10万件。

环评机构

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到石岐河。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局车间位置。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