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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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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钢化玻璃、中空玻璃(非机械生产的中空玻璃除外)、夹胶玻璃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10-28 分享:


  根据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钢化玻璃、中空玻璃(非机械生产的中空玻璃除外)、夹胶玻璃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神湾镇神湾大道北4号,邮编:528462

  联系电话:0760-8678280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钢化玻璃、中空玻璃(非机械生产的中空玻璃除外)、夹胶玻璃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神湾镇

建设单位

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搬迁后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神湾镇海港村港康路1号。项目用地面积26652.8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530.18平方米,主要从事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的生产,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30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0万平方米。

环评机构

深圳市夜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印刷和酒精擦拭工序废气车间密闭整体负压抽风收集,打硅酮密封胶、打丁基胶、预压、高压、预压工序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所有废气一同汇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打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过收集管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钢化工序产生的烟尘颗粒物产生量少,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玻璃清洗废水、玻璃切割、磨边、钻孔工序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玻璃切割、磨边、钻孔工序,不外排。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统一交有处理能力的物资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集中收集交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4、噪声:设备噪声 采用设备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广东恒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钢化玻璃、中空玻璃(非机械生产的中空玻璃除外)、夹胶玻璃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