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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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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中山市皓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10-29 分享:


  根据中山市皓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文信朗庭6栋2层,邮编:852451

  联系电话:0760-85217718

  传 真:0760-852182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市皓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南朗镇

建设单位

中山市皓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市皓盈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华南现代医药城白芷路广东红润物业有限公司1幢1楼部分、7楼、8楼(东经:113度31分19.408秒,北纬:22度31分51.553秒)。项目用地面积4176平方米,主要从事塑胶件、硅胶件、模具的生产,年产塑胶件400万件、硅胶件556吨、模具200套。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交由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应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