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同华心理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板芙行政服务中心,邮编:528459
联系电话:0760-865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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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同华心理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板芙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同华心理医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同华心理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板芙镇里溪大道14号之二C栋1-4层,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万元,用地面积2765.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14.19平方米,计划设置310张住院床位,预计接诊量3650人次/年,年运营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中山正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石岐河。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广东同华心理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